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济国资〔2021〕63号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国资委

2021年8月30日

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收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济宁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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