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冀政办字〔2018〕4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河北省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结合国务院有关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标

通过各地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止废止,该修订修订,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扫清制度障碍。

二、清理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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