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1-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尹力

2017年11月28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政府对有关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8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二、删去《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将第四十二条中“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

三、将《四川省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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