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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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

证监会 国家档案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会〔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档案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中央企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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