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厅发监责〔2020〕10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国有企业改革“1+N”系列文件要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二〔2019〕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对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作出全面安排。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实现了集团层面责任追究组织机构、专门制度和责任倒查 ……
继续阅读(剩余:86.3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14120201025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