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做好2003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分配[2003]79号


关于做好2003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规定,为依法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现就做好2003年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原则上均应实行工效挂钩

(一)已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中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工效挂钩方案;实行工效挂钩的中央企 ……
继续阅读(剩余:83.9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21920201022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